21 Aug 2010

第一篇的力量

可能你們會好奇、可能你們會驚訝,我的部落格從BS搬到無名,又從無名搬回BS。
你覺得我很無聊,但這個對於我是必要的。
畢竟我們校園裡的上網速度
很難找到優點。
我也很無奈,我也沒辦法。
所以只好搬回來啦…

不過,之前那個我真的不用了。
無名的也得再觀察觀察
因為這裡的 connection speed 真的太“贊”了。

現在,我們先把焦點放回來我的大學生活。
首先,大家可能在想:進了大學整個月,你才來寫第一篇。你會不會太遲呀?
我也不想的…誰叫老子學校設施那麼“方便”。新生的網絡服務拖了好久才讓我們使用。
開始用了,那線還是“快”得可憐… T..T 再加上不適應這裡的生活也讓我吃了不少苦頭。

現在天天在趕,天天都在煩…
煩什麼?考試咯…讀書咯…功課咯…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工作!
沒錯!我還在做工!雖然有些辛苦,不過都是值得的!

對了,今天我和阿貓兩個人去了 Jusco Cheras Selatan 的 GreenBox 唱K。
他還是一樣害羞… XD
不過,在那裡很巧的遇到了我的學長:維良還有他比博辯的朋友。
確實很巧,他們房就在我們隔壁!
今天,我再一次驚覺:阿貓記憶力真的超好的。
連 N 個星期前,他欠我的10塊錢都記得~~
老實說,他沒提起我還真的忘了。 XD

回來學校的途中,我突然很38的一句:
阿貓,我給你“水洗都不清”,要嗎?
??
在校園範圍內跟男生擁抱,包你跳入黃河都洗不掉~~ ^..^
來啦!怕你丫?反正名字都臭掉了。(一年前的事,恕我不能沒經過當事人同意就寫上來。明白的也請你不需要太張揚。)
哦,那不好玩了。不要了…

其實,今天我們兩個出去玩而已。
如果被熟人看到,也肯定避免不了傳出一些不真實的消息。
畢竟,兩個男生一起出街就容易被人誤會同性戀啊~~
世人眼光就是那麼不公平
兩個女生一起出街=好朋友;
兩個男生一起出街=同性戀。
都不明白,他們的邏輯在哪裡… =..=

好啦,很“早”了。睡覺時間到了…
去睡覺啦~~ ^..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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